【以錢為喻】
今朝帶左好多錢出街跑步,但係有個賊仔竟然偷左我裡面既錢。事後有人話我做咩唔好好收埋個銀包,又有人話我做咩帶咁多錢出街引人犯罪!?再有人話:財不可露眼,鬼叫你自己帶咁多錢出街,俾人偷錢係好正常,只係你太過蠢姐唔識保護財物姐!
但係個賊仔偷我錢係佢犯罪,係佢既錯,結果會係個受害者俾人話唔夠醒目,唔識得保護個銀包!而俾人偷錢更加係抵死,咎由自取,完全唔值得可憐!
社會就是這樣的!有一大班人會認為小小既犯罪係可以容忍、接受,如果你唔識避免、防禦,令人有機可乘,只不過係自己唔夠聰明,唔識得依個社會既生存之道。
唉~現今既社會太過邪惡喇!而現今既足球同樣咁俾依班人搞到成為暴力足球!犯規竟然可以話係一件好正常既事!?

或者,可能我太過正義,太過理想啦...
p.s.今日見得閒,完成埋過左幾十個星期既EFS.O’Camp第二回下集,有興趣就去睇下啦!
祝公公生日快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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