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 January 23, 2006

又係十七歲既故事喇!第五話將會非常精采!密切留意!

第四話:此處不留人、那處才能留?

花了個多小時,由灣仔到天水圍,在姑姐所提及的中學的有蓋操場下填了一張重讀生申請表。我只花了五分鐘便填完,收表的學生例行核對我的成績單,我發現他的眼神停留了數秒,之後再叫我明天回來看結果,我無助地離開了,也沒有找姑姐口中的校工先生。

天水圍的陽光比葵涌、青衣、屯門、元朗甚為討厭,我站在如此陌生的地方,汗水滲透我的恤衫,我不知下一步,我該往那裡走……

突然記起,自己沒有在母校填報重讀表,結果我再一次「打的」回到灣仔母校去!

我直覺上認為,肥佬陳不會多應酬我,他直言我的三分要在原校重讀實在不易,他又刻意問我在陸運會的成績、又問我有沒有參加Drama Club的比賽、美術設計也有沒有發揮的本事。

一句到尾,即是我有沒有曾經替學校立過甚麼「汗馬功勞」!可是,他的明知故問卻令我甚為不滿,但一切一切也因為我的三分。我在課外活動上沒有出色的表現,母校也沒有非留我不可的理由!

「此處不留人,自有留人處」似乎用不著在我的三分身上!

離開母校,天突然下雨起來,我欲回頭,但心知回去沒用,因為那個地方已經不屬於我。我站在街角,看著滿天雨點,真是要多淒涼有多淒涼!

迎面而來是一個熟識的身影,原來他是母校的校工陳伯。陳伯竟然主動把他手上的雨傘借給我用,還叮囑我在雨天後,便回來把雨傘還給他,這一刻,我真的十分感動!

可是,荒謬的是那雨傘竟是我半年前在操場遺失了的這一把!那雨傘根本就是我!這陳伯竟然據為己有,害我當年因此事而大病一場!真是豈有此理!

待續…

第二、三話第五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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